沪评协〔2016〕6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将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的本市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提高检查质量,根据制定的《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第一批检查人才库人员聘任期已满五年,协会决定开展第二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的选拔和聘任工作。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根据办法要求积极推荐符合聘任条件的资产评估师。对于被推荐人,协会要求应当自愿参加本市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入库后,若被抽调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如无特殊情况和事由,应当服从协会安排,积极配合、参与相关工作。对于推荐机构,要求如实填写被推荐人的相关信息;被推荐人入库后,应当支持其参与协会检查工作,帮助安排和协调其他日常工作,保证其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认真阅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填写《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填写完成并签章确认的纸质版推荐表(并连同电子版)上报本会。
联 系 人:陆 晔
联系电话:021-6416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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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肇嘉浜路789号 均瑶国际广场 12楼 B3-C1室
邮 编:200032
附件:
1.附件1: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doc
2.附件2: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doc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