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公告(上海)

信息来源:【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时间:2019-05-13

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公告(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

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

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

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

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

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6日9:00至6月16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

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

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

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

http://c.exam-sp.com/#/asset/index进行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

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

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

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先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身份验证,

登录后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

要求,须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个

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可

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2019年5

月6日9:00至6月16日24:00。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城

市及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

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

态。考生可于2019年8月1日至31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

印电子发票。

5.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

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科。

(二)考试大纲

《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中评协发布。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

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

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微軟新倉頡輸入

法、速成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19年9月22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上海市辖区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编写了4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登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天猫旗舰店http://zgczjjcbs.tmall.com、中财国培天猫图

书专营店http://zcgpts.tmall.com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打印

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

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

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

家委员会审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

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

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

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

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

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

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

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原件到考试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持国(境)外学

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书。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

师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

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

专栏,上传相关材料,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并于2019年5月6日至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4:30—17:00,持免试申请表(2份)和免试申请材料原件到上海资产评估协会进行免试资格审核。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12楼B3-C1,咨询电话:64163564,上海资产评估考试QQ群:519525914 ,网址:http://www.shas.org.cn/js/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http://www.shas.org.cn/

免试申请时间:2019年5月6日-6月16日

免试资格查询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20日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

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

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

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

试。

(三)中评协将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20日开通资产评

估师考试机考练习。考生可登陆考试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

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

之日起30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

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评协将通过网站(http://www.cas.org.cn)

和微信公众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考试相关消息,请

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

息泄露或被诈骗。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中评

协电话010-88339663,88339670(工作日9:00—17:00)

 

 

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申请表.docx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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