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信息来源:【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时间:2021-06-15

关于下发《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评估机构:

经教委会审议同意,现将《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计划组织实施。

各机构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并指定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年度培训工作。培训管理人员应加强与协会培训部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培训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熟悉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关注协会网站发布的各类培训班通知,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合理均衡安排评估师、非评估师股东及其他估价师培训,并及时督促本公司人员按时、保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按中评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的规定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全年不少于60个学时,其中今年网络在线形式60个学时,2021年度评估师及非评估师股东应完成年度60学时培训的时间。网络在线学习协会将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实施。

各机构组织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评估师可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课程(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

资产评估师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陆学习。非评估师股东、房地产估价师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学习。上评协面授培训班、中评协培训班,各机构应按培训通知,进行网上报名 。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机构,可根据市评协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培训计划并于5月底前报市评协(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批准后实施。经市评协批复后,在中评协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输入培训计划并将每期参加培训人数导入系统进行统计。年度培训工作结束后,向协会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协会将加强继续教育的考核管理工作,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机构,组织不定期的培训情况抽查。建议培训内容与其它机构评估师共享学习,用于抵扣学时,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参加非中评协、上评协组织的其它形式的学习,可开具证明报上评协确认,也可抵扣折算部分学时。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星宇 电话:64163564  传真:64163604

邮箱:504685612@qq.com

  

 

 

 

 附件:   1、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培训计划

     3、培训联络员信息表(新成立机构及更换人员填写)


1、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培训计划.docx

3、培训联络员信息表.xlsx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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