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组织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的通知

各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组织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转发给你们,提倡各评估机构参照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组织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组织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的通知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组织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pdf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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