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评协关于上报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评审专家的通知

沪评协〔2019〕29号

各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规范与完善本市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提高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质量,上海市国资委决定重新建立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经协商,库内资产评估评审专家由本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及评审要求进行推荐。

各评估机构根据下述要求向我会上报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评审专家,证券业机构不超过5人,其他机构1人。请于4月4日前填妥《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2019)》(见附件),并将纸质版本(需贴一寸照片)和电子版本(附电子照片)各一份报送我会。

上报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2016年3月-2019年3月)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资产评估职业资质,并在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精通专业业务,独立执业项目超过30项,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4、在资产评估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上述第3点约束;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并能根据要求按时参加专家评审。

联 系 人:陆晔

联系电话:021-64163542

电子邮箱:luye0202@126.com

快递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12楼B3-C1室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2019)》上评协关于上报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评审专家的通知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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