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一次理事会决议
沪评协〔2017〕131号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一次理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下午3:30在青松城劲松厅召开。会议应出席理事57人,实际出席理事50人,出席理事人数达到应出席理事人数的2/3,符合章程规定,召开第四届一次理事会会议有效。
会议通过以下二项决议:
一、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常务理事19人、秘书长1人。会议发放选票50张,收回选票50张;有效选票49张,无效选票1张。经总监票人监票,候选人会长1人、副会长4人、常务理事19人、秘书长1人得票数均超过实际出席理事人数的2/3,符合选举办法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二、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惩戒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申诉维权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新业务拓展委员会、《上海资产评估》编辑委员会共64名委员。会议发放选票50张,收回选票50张;有效选票50张。经总监票人监票,64名委员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实际出席理事人数的2/3,符合选举办法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附件:
1.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doc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