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沪评协〔2017〕1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17〕9号),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梳理、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典型上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先进典型的材料整理和汇总工作。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充分认识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请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周五)前,将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汇总情况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上报至协会邮箱shasdw@126.com。

上海市资产评估行业协会

2017年3月7日

联系人:姚益超

电  话:64163504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中评协先进典型宣传.doc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20170302165328393679.docx

http://www.cas.org.cn/gztz/54267.ht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