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12月30日通过上海市 2015年度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名单的通知
沪评协[2016]8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已基本完成了上海市2015年度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年检。田逢春的资产评估师名单尚未公告,近期该评估师已办妥有关手续,按规定准予通过年检,现将其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 序号 | 人数 | 机构名称 | |
| 1 | 1 | 上海强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田逢春 | |||
| 合计 | 1 | ||
凡2016年1月1日前批准但未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暂不得签署评估报告,须待通过年检并经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在网站上公告后方可签署报告。
资产评估师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方可签署报告。社会公众如发现资产评估师有执业违规行为,可向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举报,举报电话:64163544。
特此通知。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