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的通知

沪评协[2016]3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要求,上评协将于7月-8月集中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对象

已通过上海市2015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的全体评估师。

二、更换内容

印鉴由协会统一组织更换,每枚印鉴单价70元,刻章费用由机构承担,协会先行垫付。印鉴样板如下:

资产评估师印鉴

注:正方形,外边宽2.2厘米,内边宽2厘米。

三、更换要求

请各评估机构于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填报《更换评估师印鉴申请表》(见附表1)(纸质材料盖公章、电子档上传)和《评估师原印鉴提交清册》(附表2)(纸质材料盖公章);如原章遗失,请提交由机构盖公章的遗失说明并在清册中填明“遗失”字样。

协会负责联系刻章厂,并在其完成新章刻制工作后,通知各机构领取印鉴章,请各机构凭旧的资产评估师印鉴来我会更换新印鉴。

四、更换期间

本次更换印鉴工作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7月1日-2016年8月31日,旧的资产评估师印鉴于2016年9月1日起作废。

五、上海评协开户行及帐号

    单位全称: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 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银行账号: 316638 03000670258

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工作,更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庄晓菁

联系电话:(021)64163544

邮    箱:2657706482@qq.com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1. 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

2. 评估师原印鉴提交清册

关于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的通知机构评估师印鉴更换申请和原印鉴提交清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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