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期行业优秀人才选拔报名通知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期行业优秀人才选拔报名通知
各评估机构:
按照《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沪评协[2012]16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行业发展规划》中所提出的培养60名能够带领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具有广阔视野和战略思维的资产评估复合型优秀人才,经会长会议研究,在行业内开展第三期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优秀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资产评估事业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
(二)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后专职在评估机构从业满三年;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个人近三年内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通报批评以上惩戒;
(五)在评估、会计、管理、教学等领域有一定的专长;
(六)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二、报名程序
具备报名条件、有意参加选拔的人员由本人如实填写《2015年度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优秀人才选拔报名表》,经所在评估机构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协会培训部,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身份证;
(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最高外语能力证明文件。
有关评估机构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汇总工作,并推荐报送协会。
三、选拔与培养方式
(一)选拔方式
第三期行业优秀人才选拔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并经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核遴选后入选,对入选人员建立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档案。
(二)培养方式
本期选拔培养名额拟定为20名。对入选的培养对象,协会将依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养,主要开展专业技术、管理和国际交流与能力沟通等方面的专门培养。 采取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一个培养周期为2.5年,共进行68天脱产培训,其中:每年有二个培训阶段,每个培训阶段约2—3周时间。
四、培训经费
行业优秀人才入选后在校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协会承担。
五、其他事项
各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行业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把它作为培养人才、提高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综合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 极宣传、动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踊跃报名,要特别鼓励机构部门经理以上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的管理人员积极带头参加选拔。
六、对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
协会已制定《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优秀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对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管理,以协议方式明确协会、机构、培养对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 – 5月20日
报名地点:肇嘉浜路789号12楼B3-C1
联系人、电话:陈星宇、64163564
邮箱:504685612@qq.com
八、考试方式
选拔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并记入注册资产评估师诚信档案。
附件:2015年度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优秀人才选拔报名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