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筑牢职业道德底线,提升资产评估行业公信力,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修订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现予印发,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7月15日
中评协〔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筑牢职业道德底线,提升资产评估行业公信力,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修订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现予印发,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