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过上海市2016年度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名单的通知

沪评协[2017]33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17]5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完成上海市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年检。现将1005名通过上海市2016年度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凡2017年1月1日前批准但未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暂不得签署评估报告,须待通过年检并经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在网站上公告后方可签署报告。

资产评估师必须持含有通过年检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资产评估师证书)方可签署报告,资产评估师证书向登记卡转换的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社会公众如发现资产评估师有执业违规行为,可向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举报,举报电话:64163544。

特此通知。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005名通过上海市2016年度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名单

关于公布通过上海市2016年度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名单的通知通过上海市2016年度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非评估师股东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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